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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美丨重师丨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9-10-10     作者:米艺艺术考研【原创】   阅读

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学科研究、艺术教学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美术与设计人才,2019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我校同时招收学术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

具体专业和相应专业研究方向详见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

二、学制:三年。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30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12名、大学生士兵计划1名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数为准。本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现场确认也必须到我校进行,凡未在我校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要求考生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7-9日,具体事宜请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相关通知、公告。

2.现场确认地点: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

3.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考试日期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

(二)复试

1.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总分分别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且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2.体检: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3.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附件1和附件2)。复试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等具体安排在学校招生网站(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上另行通知。

(三)加试

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

(1)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美术、广播电视专业加试科目为:①绘画基础  ②作品赏析

(2)设计学、艺术设计、风景园林专业加试科目为:①设计基础  ②作品赏析

(3)美术史论、设计史论专业加试科目为:①艺术评论  ②写作

考试拟安排在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公布,请考生留意相关信息,未参加加试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相关费用

1.考试费用:考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加试、专业复试均应缴纳相应考试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当年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3.培养费用:根据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硕士研究生全部转为自筹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住宿费:在我校公寓住宿者须缴纳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九、奖助学金

学校构建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贴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日常生活。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上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

十、毕业与就业

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硕士学位。

毕业研究生就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研究生毕业严格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

十一、其它

1.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办法,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接收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2.我校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时发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报考此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有关事宜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3.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规定办理。

4.定向就业考生拟录取后,须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5.有关研究生招生事宜,请以我校招生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网址http://www.scfai.edu.cn/zsb/)。本简章若与当年教育部规定不符,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6.本简章由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2019年重庆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使用完毕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确保命题、印卷、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七)复试比例(本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1。 

二、复试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由校长孟东方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董景荣、校纪委书记肖应红担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马燕、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付晓容为小组成员。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统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实施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具体工作。

(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

施办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开展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

导小组。

(三)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

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3人),设立组长一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每个复试小组至少配备秘书一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笔试及其他复试工作。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1. 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成绩满分为20分,考生得分取整数。

2 .专业课测试

由研究生院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专业课测试共1科,闭卷方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取整数。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与《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3.同等学力加试

由研究生院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闭卷方式,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生得分取整数。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与《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4.面试

面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一是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二是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

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预先制作一定数量复试题目,然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3)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中的指定位置。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得分取整数。

(5)面试结束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其它复试(复查)内容

研究生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一)考生身份

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二)毕业证书、学生证及相关证明

对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对原件有疑问,需考生提供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三)档案材料

向已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档案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五、关于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享受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调剂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型研究生之间调剂须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原则上相同);

3.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由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以是否在该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七、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后)×5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2)×50%(复试权重)。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1.按复试批次先后拟录取;

2.第一志愿优先拟录取;

3.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

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者。

(五)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复试监督及其他

(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研究生院、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当年复试和录取相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校研究生院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5.实行复议制度。在复试录取期间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议。

(二)投诉和监督

研究生院电话:023—65910997,邮箱:yjsc@cqnu.edu.cn

校纪委电话:023--65362471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四)本办法由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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